民主党派
中国民主建国会(简称民建)是主要由经济界人士以及相关的专家学者组成的、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政党,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
中国民主建国会现阶段的政治纲领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积极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基本职能,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促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新型政党制度优势,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服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准确、坚定不移贯彻“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针,促进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坚决反对和遏制“台独”,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
中国民主建国会现阶段的任务是:聚焦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坚定不移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按照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分两步走的战略安排,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优势、全面履职,坚持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自身建设和履行职能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密切联系经济界的特色和优势,着力在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上展现更大作为,在反映社情民意、协调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开展社会服务上发挥更大作用,为推进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贡献。
1945年12月16日,民建在重庆成立,成员主要是爱国的民族工商业者和有联系的知识分子,发起人有黄炎培、胡厥文、章乃器、施复亮、孙起孟等。民建成立后,积极参加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1948年,民建响应中国共产党5月1日关于召开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号召,派代表赴解放区参加筹备工作。1949年9月民建代表出席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参与制订《共同纲领》,选举中央人民政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作出了贡献。
新中国成立后,民建确定了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路线,参加人民政权和人民政协工作,为巩固人民民主专政,恢复和发展经济,特别是实现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积极配合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确立社会主义制度,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进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的时期以来,民建各级组织和广大成员努力弘扬民主、团结、创新、奉献的精神,坚定不移地贯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坚持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积极履行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职能,在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过程中,发挥了越来越显著的作用。特别是近年来,围绕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认真组织力量开展调查研究,有计划地就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鼓励、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等重大问题,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很多重要意见和建议,为促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坚持和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巩固和扩大爱国统一战线、维护安定团结做了大量的工作。
民建在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大中城市都建立了组织。截至2023年6月,全会共有会员228318人,其中经济界会员176112人,占会员总数77.2%;企业界会员146527人,占会员总数64.2%;民营经济人士51197人,占会员总数22.4%。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7828人次;在政府机关及司法部门任职县处级以上2471人,担任市级以上特邀约职务1601人。(数据来源:民建中央组织部《中国民主建国会组织概况》)
民建第一、二届中央委员会主任委员为黄炎培,第三届中央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四届中央委员会主席为胡厥文,第五、六届中央委员会主席为孙起孟,第七、八届中央委员会主席为成思危,第九、十届中央委员会主席为陈昌智,第十一、十二届中央委员会主席为郝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