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战工作
少数民族介绍
2011-12-09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迄今为止,通过识别并经中央政府确认的民族有56个,即汉、蒙古、回、藏、维吾尔、苗、彝、壮、布依、朝鲜、满、侗、瑶、白、土家、哈尼、哈萨克、傣、黎、傈僳、佤、畲、高山、拉祜、水、东乡、纳西、景颇、柯尔克孜、土、达斡尔、仫佬、羌、布朗、撒拉、毛南、仡佬、锡伯、阿昌、普米、塔吉克、怒、乌孜别克、俄罗斯、鄂温克、德昂、保安、裕固、京、塔塔尔、独龙、鄂伦春、赫哲、门巴、珞巴、基诺等民族。除汉族外,其余55个民族由于人口相对较少,习惯上被称为“少数民族”。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公元前221年,中国建立了第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中央集权国家──秦朝。今天中国的广西、云南等少数民族较为集中的地方都在秦朝统一政权管辖下,并设郡县加以统治。汉朝(公元前206年至公元220年)继承秦制,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更加强大。汉朝在西域(汉朝以后对今中国甘肃敦煌以西地区的总称)置都护府,增设17郡统辖四周各民族,形成了包括今天新疆各族先民在内的宽广疆域。经过秦朝的开创、汉朝的巩固与发展,中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从此奠定。 汉朝以后,中国历代政权发展和巩固了秦汉“大一统”的多民族国家格局。各个朝代的中央政权既有汉族建立的,也有少数民族建立的。公元十三世纪,蒙古族建立起统一的多民族的元(1206—1368年)帝国。元朝在全国实行行省制度,在南方部分少数民族聚居的府、州设置土官(以少数民族首领充任并世袭的地方行政长官),在西藏设立主管军政事务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西藏从此成为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还设立澎湖巡检司管理澎湖列岛和台湾。公元十七世纪,满族崛起,建立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清朝(1644-1911年)。清朝在西域设立伊犁将军并建立新疆行省,在西藏设立驻藏大臣,在西南地区实行“改土归流”等一系列政策。
中国各民族团结合作,共同开拓和捍卫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特别是近代以来,中国曾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华民族遭受帝国主义侵略、压迫和欺凌,陷入被压迫民族的境地。为捍卫国家的统一和中华民族的尊严,各民族团结奋斗,共御外侮,与侵略者和民族分裂主义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斗争。中国历史上虽然出现过短暂的割据局面,但统一始终是中国历史发展的主流。在长期的大一统过程中,经济、文化交往把中国各民族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从而形成了相互依存的政治、经济、文化联系,使其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有着共同的命运和共同的利益,产生了强固的亲和力和凝聚力,形成稳定的多民族共同体,这就是伟大的中华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