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战知识

统战知识常见问答

2023-09-26



第一部分 统一战线工作概述          

1.什么是统一战线?          

2.统一战线工作是怎样领导组织的?          

3.统一战线的工作范围是什么?       

4.新时代统战工作的根本指针是什么?          

5.党的二十大有哪些关于统一战线的论述?          

6.如何正确认识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          

第二部分 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          

7.什么是民主党派?          

8.如何看待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9.使用民主党派称谓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10.民主党派成员的发展原则是什么?          

11.民主党派发展成员的主要程序是什么?          

12.什么是无党派人士?          

第三部分 党外知识分子工作          

13.什么是党外知识分子?          

14.无党派人士与党外知识分子的区别是什么?          

15.为什么说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是统一战线的基础性、战略性工程?          

16.党外代表人士的定义和范围是什么?          

第四部分 民族工作          

17.如何理解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主线?          

18.如何准确理解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          

第五部分 宗教工作          

19.如何理解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          

20.我国法律法规中主要涉及宗教工作的内容有哪些?          

21.为什么共产党员和共青团员不能信教?          

第六部分 港澳台统一战线工作          

22.港澳统一战线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23.对台统一战线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第七部分 海外统一战线工作和侨务工作          

24.海外统一战线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25.华侨、外籍华人、归侨、侨眷的定义分别是什么?          

 


第一部分 统一战线工作概述

 

1.什么是统一战线?

在我国,统一战线是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的联盟。

统一战线概念最早由恩格斯提出,在中国十分丰富并具有中国特色。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统一战线有着不同的任务、内容和特点,包括国民革命时期的国民革命联合战线、土地革命时期的工农民主统一战线、抗日战争时期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改革开放后的爱国统一战线。

2015年4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这是中国共产党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2021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是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的基本遵循。

 

2.统一战线工作是怎样领导组织的?

统一战线是党领导的统一战线。加强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根本在于坚持党的领导,形成全党上下一齐动手、有关方面协同联动的工作局面。统战工作是全党的工作,必须全党重视,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有关方面各负其责的大统战工作格局。

党中央成立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在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地方党委成立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一般由同级党委书记担任。天津大学是天津市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为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统一战线工作第一责任人。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带头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带头参加统一战线重要活动,带头广交深交党外朋友。

 

3.统一战线的工作范围是什么?

(一)民主党派成员;

(二)无党派人士;

(三)党外知识分子;

(四)少数民族人士;

(五)宗教界人士;

(六)非公有制经济人士;

(七)新的社会阶层人士;

(八)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

(九)香港同胞、澳门同胞;

(十)台湾同胞及其在大陆的亲属;

(十一)华侨、归侨及侨眷;

(十二)其他需要联系和团结的人员。

统一战线工作对象为党外人士,重点是其中的代表人士。

 

4.新时代统战工作的根本指针是什么?

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将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概括为“十二个必须”,即:

必须充分发挥统一战线的重要法宝作用,

必须解决好人心和力量问题,

必须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

必须坚持好发展好完善好中国新型政党制度,

必须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党的民族工作主线,

必须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

必须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必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必须发挥港澳台和海外统战工作争取人心的作用,

必须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

必须把握做好统战工作的规律,

必须加强党对统战工作的全面领导。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是党的统一战线百年发展史的智慧结晶,是新时代统战工作的根本指针。

5.党的二十大有哪些关于统一战线的论述?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人心是最大的政治,统一战线是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强大法宝。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坚持大团结大联合,动员全体中华儿女围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一起来想、一起来干。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新型政党制度优势,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加强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团结合作,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更好履行职能。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强和改进党的民族工作,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加强党外知识分子思想政治工作,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强化共同奋斗的政治引领。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加强和改进侨务工作,形成共同致力民族复兴的强大力量。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发展协商民主。协商民主是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完善协商民主体系,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健全各种制度化协商平台,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党的领导、统一战线、协商民主有机结合,坚持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加强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等功能建设,提高深度协商互动、意见充分表达、广泛凝聚共识水平,完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和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制度机制。

 

6.如何正确认识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

新时代爱国统一战线的基本任务: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一致性和多样性统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与时俱进、守正创新,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发挥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政治作用,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促进海内外中华儿女团结奋斗,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汇聚磅礴伟力。

统一战线是党的总路线总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革命、建设、改革不同历史时期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从治国理政的战略高度对统战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推动统战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统一战线呈现出团结、奋进、开拓、活跃的良好局面。

现在,统一战线面临的时和势、肩负的使命和任务发生了某些重大变化。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统一战线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上的作用更加重要。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统一战线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的作用更加重要。

统一战线是党克敌制胜、执政兴国的重要法宝。人心向背、力量对比是决定党和人民事业成败的关键,是最大的政治。统战工作的本质要求是大团结大联合,解决的就是人心和力量问题。关键是要坚持求同存异,发扬“团结—批评—团结”的优良传统,在尊重多样性中寻求一致性,找到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

 

第二部分 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

 

7.什么是民主党派?

民主党派是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下简称中国多党合作制度)中除中国共产党之外的八个政党的统称,是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爱国统一战线的各个党派的统称。八个民主党派是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天津大学建立了除台盟以外的七个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共有8个民主党派的成员480余人。

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民主党派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中国共产党的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民主党派的基本职能是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

 

8.如何看待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这一制度既植根中国土壤、彰显中国智慧,又积极借鉴和吸收人类政治文明优秀成果,是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

中国多党合作制度它既不同于西方国家的两党或多党竞争制,也有别于有的国家实行的一党制。这一制度在中国长期的革命、建设、改革实践中形成和发展起来,是适合中国国情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多党合作制度中,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共同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形成了“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的基本特征。中国多党合作制度在中国的政治和社会生活中显示出独特的政治优势和强大的生命力,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大作用。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以下简称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政党协商是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政党协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中国共产党全国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有关重要文件的制定、修改;宪法的修改建议,有关重要法律的制定、修改建议,有关重要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修改建议;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和监察委员会主任、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建议人选;关系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的重大问题。中国共产党处于领导和执政地位,自觉接受民主党派的监督。

 

9.使用民主党派称谓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民主党派全称

正确简称

成员称呼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

民革

民革党员

中国民主同盟

民盟

民盟盟员

中国民主建国会

民建

民建会员

中国民主促进会

民进

民进会员

中国农工民主党

农工党

农工党党员

中国致公党

致公党

致公党党员

九三学社

九三学社

九三学社社员

台湾民主自治同盟

台盟

台盟盟员

 

10.民主党派成员的发展原则是什么?

民主党派的组织发展,是各民主党派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关系到多党合作事业的长期存在和健康发展。各民主党派组织发展的基本方针是:以重点分工为主、以大中城市为主、以有一定代表性的人士为主,注重政治素质,发展与巩固相结合,有计划地稳步发展。

在新的历史时期,为更好发挥各民主党派的优势和作用,经各民主党派共同协商,明确了各自的工作范围和重点分工。民革以同原国民党有关系的人士、同民革有历史联系和社会联系的人士为主,同台湾各界有联系的人士以及其他人士为对象,着重吸收其中有代表性的中上层人士和中高级知识分子。民盟主要由从事文化教育以及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级知识分子组成。民建以经济界人士为主;民进主要由从事教育文化出版工作的高中级知识分子组成。农工党主要由医药卫生界高中级知识分子组成。致公党主要由归侨侨眷中的中上层人士组成。九三学社主要由科学技术界高中级知识分子组成。台盟由居住在祖国大陆的台湾省人士为主等。各民主党派在坚持重点分工的前提下,可适当发展一些其他方面有代表性的知识分子。

11、民主党派发展成员的主要程序是什么?

为正确掌握发展工作中质与量的关系,使各民主党派发展工作更加规范与一致,依据各民主党派组织发展的基本方针制定以下程序:

1)介绍人向民主党派提名。

2)民主党派基层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同意后,由组织委员通知民主党派联合办公室拟发展人基本情况和发展意向。

3)民主党派联合办公室根据民主党派组织发展要求,在拟发展人所在单位中共党组织的协助下,了解拟发展人的政治表现、业务水平以及工作等情况,并征求学校党委统战部意见,汇总意见后反馈给民主党派基层委员会主要负责人。

4)民主党派基层委员会主要负责人组织委员研究讨论拟发展人发展事宜,通过后上报本民主党派天津市委员会组织部门。民主党派天津市委员会组织部门将根据其党派发展工作程序和要求,履行发展工作。

5)接到民主党派上级组织部门发来的调查涵后,民主党派联合办公室向学校党委统战部汇报,配合党委统战部到发展人所在单位中共党组织进行政治审查;根据来函要求回复书面材料,等待批复。

6)接到批复函后,书面通知相关单位备案、进行学校人事备案,文书和个人档案归档。

 

12.什么是无党派人士?

无党派人士是指没有参加任何政党、有参政议政愿望和能力、对社会有积极贡献和一定影响的人士,其主体是知识分子。无党派人士是政治协商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参照民主党派履行职能。

 

第三部分 党外知识分子工作

 

13.什么是党外知识分子?

党外知识分子,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党外知识分子,是指没有加入中国共产党的知识分子,包括参加各民主党派的知识分子和没有参加任何党派的无党派知识分子。狭义的党外知识分子,是指没有加入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知识分子。党外知识分子通常界定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在所在领域和所联系群众中具有一定代表性的无党无派的知识分子,是我国目前知识分子队伍中人数最多的群体。

 

14.无党派人士与党外知识分子的区别是什么?

一是覆盖面不同。无党派人士不包括民主党派成员,而广义的党外知识分子则包括民主党派成员。

二是参政的内容和形式不同。无党派人士的参政是多党合作制度内的参政,其参政的基本点是“一个参加,三个参与”,即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党外知识分子的参政,是属于公民权利的一般政治活动。

三是影响的领域不同,无党派人士的影响主要在政治领域,党外知识分子的影响主要在专业领域。

 

15.为什么说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是统一战线的基础性、战略性工程?

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是统一战线的重要工作。基础性主要体现在党外知识分子工作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战略性主要体现在党外知识分子工作事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具体要从以下 3 个方面来把握:

第一,党外知识分子历来是统一战线的重要成员。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统一战线,党外知识分子作为小资产阶级的代表,发挥了积极作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广大知识分子绝大多数成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但同时仍作为统一战线成员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作用。改革开放后,包括党外知识分子在内的知识分子作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同工人、农民共同构成了统一战线的重要基础。

第二,党外知识分子是统一战线各个领域代表性人物的源头。《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明确的 12 个方面的统战工作对象中,除党外知识分子外,无党派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等也主要是党外知识分子。其他方面统战工作对象,如民主党派成员、少数民族人士等,特别是他们的代表人物,都来源于党外知识分子。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就抓住了各个领域党外代表人士的源头,就可以源源不断地为党外干部队伍输送人才。

第三,党外知识分子统战工作的战略性日益凸显。一是人数多,约占知识分子总数的75%。二是作用大,党外知识分子不仅发挥着统一战线人才蓄水池的作用,还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发挥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方面军、党和政府科学民主决策的思想库、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服务团、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的观察站等作用。三是影响广。党外知识分子不仅影响着社会生产力发展,也影响着社会舆论和价值观念;不仅影响物质文明建设,也影响精神文明建设;不仅影响着今天,更影响着明天。

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不但要聚力,而且要凝心,同时还要通过他们技术的传播、知识的传播、价值观念的传播,凝更多的心、聚更大的力。特别是随着我国社会深刻变革和对外开放不断扩大,人们思想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进一步凸显,党外知识分子的思想更加活跃多元,党外知识分子统战工作任务更加繁重,地位更加突出。正是这些变化和特点,使得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在统一战线中的基础性、 战略性更加突出。

 

16.党外代表人士的定义和范围是什么?

党外代表人士是指与中国共产党团结合作、作出较大贡献、有一定社会影响的人士,其标准是政治坚定、业绩突出、群众认同。

党外代表人士是统一战线的一个特定概念。党外代表人士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中有较深造诣或有较大影响,有较广泛的社会联系和一定活动能力,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在学校中主要包括: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党外人士,民主党派中央、市委会和区委会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基层组织正副主委,各级侨联、知联会、欧美同学会(留联)等统战团体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党外人士,担任处级及以上职务的党外领导干部,学术带头人及学术骨干中有较大影响的党外人士等。

 

 

第四部分 民族工作

 

17.如何理解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主线?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总结和把握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历史方位以及面临的新形势新特点,做出的重大原创性论断。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家层面最高的社会归属感、面向世界的文化归属感,核心是“五个认同”,即引导各族人民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治意识。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是要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四个与共”的共同体理念深刻阐释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内涵。

 

18.如何准确理解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主要内容概括为“十二个必须”:

必须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高度把握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历史方位,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统筹谋划和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

必须把推动各民族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共同奋斗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重要任务,促进各民族紧跟时代步伐,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必须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推动各民族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不断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必须坚持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增强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感和自豪感。

必须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保证各民族共同当家作主、参与国家事务管理,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

必须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旗帜,促进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必须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实施,支持各民族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发展、共同富裕。

必须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使各民族人心归聚、精神相依,形成人心凝聚、团结奋进的强大精神纽带。

必须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在理想、信念、情感、文化上的团结统一,守望相助、手足情深。

必须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必须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教育引导各民族继承和发扬爱国主义传统,自觉维护国家统一、国家安全、社会稳定。

必须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提升解决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第五部分 宗教工作

 

19.如何理解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

我国是个多宗教的国家,主要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还有一些原始宗教、民族宗教和民间信仰。中国公民可以自由地选择、表达自己的信仰和表明宗教身份。

目前,影响宗教健康传承还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佛教道教工作方面要深化商业化问题整治;伊斯兰教工作方面要深入开展去极端化工作;天主教工作方面要积极稳妥推进自选自圣主教;基督教工作方面要依法治理私设聚会点。

因此,要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坚持以“导”的态度对待宗教,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理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提高宗教界自我管理水平,提高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努力开创宗教工作新局面,更好组织和引导信教群众同广大人民群众一道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团结奋斗。

 

20.我国法律法规中主要涉及宗教工作的内容有哪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八条 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3)《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四十三条  学校应当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学校进行宗教活动。

4)《宗教事务条例》

第四十一条  非宗教团体、非宗教院校、非宗教活动场所、非指定的临时活动地点不得组织、举行宗教活动,不得接受宗教性的捐赠。非宗教团体、非宗教院校、非宗教活动场所不得开展宗教教育培训,不得组织公民出境参加宗教方面的培训、会议、活动等。

第四十四条  禁止在宗教院校以外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传教、举行宗教活动、成立宗教组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

5)《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取得《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的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和寺观教堂,可以且仅限于通过其依法自建的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等由宗教教职人员、宗教院校教师讲经讲道,阐释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引导信教公民爱国守法。参与讲经讲道的人员实行实名管理。

第十六条  取得《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的宗教院校,可以且仅限于通过其依法自建的专用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等开展面向宗教院校学生、宗教教职人员的宗教教育培训。专用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等对外须使用虚拟专用网络连接,并对参加教育培训的人员进行身份验证。

第十七条  除本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传教,不得开展宗教教育培训、发布讲经讲道内容或者转发、链接相关内容,不得在互联网上组织开展宗教活动,不得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方式直播或者录播拜佛、烧香、受戒、诵经、礼拜、弥撒、受洗等宗教仪式。

第十八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成立宗教组织、设立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动场所、发展教徒。

 

21.为什么共产党员和共青团员不能信教?

1)《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

第二十五条 坚持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和人才培养,巩固和发展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共产党员应当团结信教群众,但不得信仰宗教。

2)《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党员不准搞封建迷信,不准信仰宗教,不准参与邪教,不准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及其活动。

3)《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第三十一条  党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规定程序给予除名处置:

......

信仰宗教,经党组织帮助教育仍没有转变的,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

......

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六十一条  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有其他违反党和国家宗教政策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六十二条  对信仰宗教的党员,应当加强思想教育,经党组织帮助教育仍没有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参与利用宗教搞煽动活动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六十四条  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党和政府,妨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实施,或者破坏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5)《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试行)

第三十条  团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规定程序予以除名:

......

(二)信仰宗教,经团组织帮助教育仍没有转变的,劝其退团,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

......

 

第六部分 港澳台统一战线工作

 

22.港澳统一战线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港澳统一战线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支持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施政,支持港澳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发展壮大爱国爱港、爱国爱澳力量,增强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国家意识和爱国精神,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维护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确保“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

 

23.对台统一战线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对台统一战线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党中央对台工作大政方针,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广泛团结海内外台湾同胞,发展壮大台湾爱国统一力量,反对“台独”分裂活动,不断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同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第七部分 海外统一战线工作和侨务工作

 

24.海外统一战线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海外统战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增进华侨和出国留学人员等对祖国的热爱和对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解认同;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促进中外文化交流;鼓励华侨参与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融入民族复兴伟业;遏制“台独”等分裂势力,维护国家核心利益;发挥促进中外友好的桥梁纽带作用,营造良好国际环境。

加强海外爱国力量建设,要不断加强对海外侨胞等群体的联系服务指导,切实维护他们的正当合法权益,特别注重做好“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力、社会上有影响、专业上有造诣”等“四有”人士的工作,不断巩固发展一支宏大的海外爱国友好力量。

 

25.华侨、外籍华人、归侨、侨眷的定义分别是什么?

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定居”是指中国公民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两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或中国公民虽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

外籍华人是指已加入外国国籍的原中国公民及其外国籍后裔和中国公民的外国籍后裔。

归侨是指回国定居的华侨。“回国定居”是指华侨放弃原住在国长期、永久或合法居留权并依法办理回国落户手续。外籍华人经批准恢复或取得中国国籍并依法办理来中国落户手续的,视为归侨。

侨眷是指华侨、归侨在国内的眷属。具体包括华侨、归侨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同华侨、归侨有五年以上扶养关系的其他亲属。外籍华人在中国境内的具有中国国籍的眷属视为侨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