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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悦委员提出关于禁止地下排污,防止地下水污染的提案

2013-03-07

本站讯 最近有媒体报道,为逃避监管,山东等地部分化工厂、造纸厂将致命性污水通过高压水井压到地下致水污染。据悉,挖渗坑、渗井偷排、使用高压泵将大量污水直接注入地下排污已在很多地方悄悄进行了多年。地下排污不仅让更多民众生活在危险之中,而且还引发了恶性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2012年春节期间发生的广西龙江河镉污染事件,肇因就是一家企业将污水直接排入地下溶洞。2013年年初,山西长治苯胺泄漏事故引发的河流污染,波及山西、河北、河南三省。针对这一现状,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大学法学教授何悦递交了《关于禁止地下排污,防止地下水污染》的提案。

该提案指出:地下水占中国水资源总量的1/3。中国地质调查局的专家称,全国90%的地下水遭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其中60%污染严重。有关部门对118个城市连续监测数据显示,约有64%的城市地下水遭受严重污染,33%的地下水受到轻度污染,基本清洁的城市地下水只有3%。专家称,饮用水源地所受污染尤其重金属污染、持久性有机物污染很难被传统水处理工艺消灭,饮用水源地的产业转型升级成本,不仅大于水厂升级改造成本,而且大于城市管网改造成本。中国地下水污染已经到了不得不正视、不得不从根本上遏制的时候了,再不治理,城市也将难有清洁水源。

水污染日益严重的根源在于地方政府单一追求GDP的绩效考核机制。如果再不放弃这一发展思路,水污染将演变成为我们整个民族的灾难,“美丽中国”将无法实现。尽管国务院先后发布《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和《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诸多规定仍停留在行政责任层面,没有上升到法律责任高度。我们建议,尽快完成对我国地下水污染状况的调查和评估;对典型地下水污染源实现全面监控,建立我国地下水污染防治体系;尽快出台相关立法,对水污染者课以刑罚,并处以高额罚款;改变地方政府单一追求GDP的绩效考核机制,转变经济增长方式,重视生态保护,实现“美丽中国”梦想。

(编辑 黄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