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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平委员建议:多措并举切实解决工科大学生“校外实习难”的问题
2014-03-07
本站讯 出席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的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大学党委书记刘建平在《关于解决工科大学生“校外实习难”问题的提案》中提出,应多措并举切实解决工科大学生“校外实习难”的问题。
刘建平在提案中指出,当前我国大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的薄弱之处主要体现在校外实习环节,“校外实习难”已成为我国高等教育部门,尤其是以工科为主的高等院校的“老大难”问题。
他同时分析,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缺乏“大学生实习是全社会共同责任”的意识。二是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三是缺乏政策激励和制度保障。四是现行的“养老金双轨制”是造成“校外实习难”的重要原因之一。他认为,大学生实习是保证其专业素质的必要环节,不仅关系到大学生的个人前途,更影响到整个社会的发展水平。
为此他提出如下建议:
一、强化舆论引导,提供公共服务。建议将接收大学生实习列入企业社会责任评价内容,面向接收大学生实习的企事业单位设立国家和地方各级别的荣誉体系。设立由社会保障、工商、教育等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共同搭建的大学生实习服务机构,免费向大学生提供实习政策咨询、实习供求信息等方面的服务;为弱势群体提供实习救济;建设“中国大学生实习信息网”,为大学生实习搭建公共平台。
二、制定国家层面的《大学生实习法》或《大学生实习条例》,保障大学生实习权。通过专门立法,进一步明确政府、高等院校、企业、学生在实习方面的责任、权利、义务、奖惩机制等,培养“大学生实习是全社会共同责任”的意识。
三、加大政府扶持力度,提高企业接收大学生实习的积极性。制定和完善专门的税收优惠办法;借鉴法国、韩国等国家的经验和做法,在国家教育财政支出中设立“大学生实习补贴专项”,并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以分担企业成本;将高校大学生实习纳入企业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允许在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中列支。
四、设立高校大学生实习保险险种。2009年,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下发文件,在中职学校为实习期间的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实施效果显著,建议扩展该险种的适用范围,使其适用于高校大学生实习,将高校大学生人身伤害赔偿和企业经济损失赔偿纳入保险赔偿范围。
五、加快解决“养老金双轨制”问题,增加企业对大学生的吸引力。建议一方面进一步提高企业职工养老金发放水平,另一方面可将公务员纳入社会保险范围,实行与企业职工相同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使公务员和企业职工在养老金的缴纳、享受上实行相同的制度。可以先行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完善,然后全面推进和实施。
(编辑 黄欣)
